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财政局》(锡财科函[2016]1号)要求,现将锡林郭勒盟群众艺术馆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主要职责:
(一)锡盟群众艺术馆是为全盟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公益性机构。具有宣传教育、传承民族民间文化为大众提供休闲的功能。
(二)对全盟旗县市文化馆、苏木乡镇文化站进行业务指导,培训、辅导其工作人员。充分发挥锡盟群众艺术馆在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建设中的主导作用。
(三)组织策划举办全盟大型示范型、导向型的群众文化活动。
(四)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传承、研究工作,建立全盟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和档案资料库。
(五) 坚持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弘扬主旋律,培训、辅导全盟企业、事业、军营、少儿、社区等各门类的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各类群众团队,推动本地区群众文化的开展,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2、机构设置:锡林郭勒盟群众艺术馆下设办公室、艺术创研辅导培训部、美术摄影展览部、非遗办公室、调研编辑部。核定事业编制31名,核定科级领导指数1正2副,专业技术人员23名,行政后勤人员5名。
二、2015年度收入和支出情况
1、收入说明
全年收入596.37万元,全部为公共财政拨款。与2014年相比较减少50.58,只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
2、支出说明
基本支出85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0.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各项活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8.1万元. 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及住房公积金等,项目支出37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团队及各项活动。
3、我单位未产生政府性基金收入及支出。
三、“三公”经费收支情况说明:
2015年我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为6.34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34万元,公务接待费0.3万元。我单位在维持上年1辆公务车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勤俭节约的原则尽量减少相关支出。全年共公务接待17次,接待人数为97人。
四、固定资产增加 了38万元。为各团队购入演出服装及乐器。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基本支出:指行政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支出。
特此说明。
锡林郭勒盟群众艺术馆
2016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