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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总结和2017年重点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01-11 来源: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2016年,全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在盟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年工作重点,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实现新突破。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以及《锡林郭勒盟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便捷高效、惠及全民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大力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两园四馆”(新建盟乌兰牧骑文化园、提档升级锡林郭勒文化园、新建盟图书馆、盟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做好苏木乡镇文化站维护管理和“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2016年111个“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年度任务已全部完成。至此,自2014年开始,按照每个嘎查村文化室5000元的标准,分三年完成的盟762个嘎查村文化室设备购置配发任务已全部完成。深入实施数字文化服务,扎实推进“边疆万里数字文化长廊计划”、“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东苏旗“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试点工程设施设备已投入使用。进一步规范文化大院、文化牧户管理,使其能够发挥好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幸福指数中的应有作用。积极推进我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创新,自治区文化厅研发的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管理平台软件正式运行10月24日,“锡林郭勒盟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基地”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正式挂牌成立并在此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公共文化服务人才培训班,共有来自全盟公共文化服务人才130人参加培训。此次培训,进一步提高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人员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并颁发了“锡林郭勒盟公共文化服务人员资格证书”,探索实行了公共文化服务人才持证上岗的新做法。二是全力做好“三馆”升级达标和免费开放工作。积极创新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服务内容、形式,按照“结对子、种文化”的工作机制,组织开展群众文艺辅导、“送文化下基层”等活动,不断丰富活动内容扩大覆盖面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文化需求。召开了全盟文化馆馆长会议,举办了全盟文化馆业务人员培训班。文化部组织开展第四次全国文化馆评估定级工作中,我盟群众艺术馆被评为国家一级馆,锡林浩特市文化馆东乌旗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二级馆,二连浩特市文化馆苏尼特右旗文化馆西乌珠穆沁旗文化馆太仆寺旗文化馆镶黄旗文化馆正蓝旗文化馆被评为国家三级馆。太仆寺旗文化馆被命名为全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示范文化馆。全年,全盟群艺馆(文化馆)指导群众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达1200余场次,全盟图书馆共接待读者22万人次,借阅图书14万余册。认真组织实施锡盟“三区”人才支持计划2016年选派和培养文化工作者43名。三是不断加强乌兰牧骑建设。积极创新乌兰牧骑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拓展乌兰牧骑活动内容和工作方式,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多更好地文化产品和服务。认真做好乌兰牧骑志》编撰工作启动实施了乌兰牧骑“千场惠民演出”活动,全盟乌兰牧骑全年共完成惠民演出1100观众达47万余人次。

  2.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坚持以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导向,广泛开展公益性文化艺术活动,培育积极健康、多姿多彩的社会文化形态。年内,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精心打造了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百场精品群众文化活动。先后成功举办了“吉祥草原·锡林郭勒2016年春节联欢晚会”、“中蒙迎新春文艺晚会”、“锡林郭勒盟第六届玛拉沁春节晚会——永远的搏克专场晚会等重大文艺活动7月18日—7月23日,第三届锡林郭勒文化艺术节盛大举办。本届文化艺术节共演出剧(节)目73部(个),参加演员超过600余人,观众近5万余人参演节目数量和演职人员创历届之最。期间,相继举办了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专场演出、锡林郭勒小戏小品专场晚会、二人台专场演出、锡林郭勒书画摄影展、西乌珠穆沁旗蒙古剧《乌日苏勒图》专场演出、锡林郭勒蒙古族服饰展演、苏尼特左旗蒙古剧《驼乡新传》专场演出、优秀乌兰牧骑调演、民族歌舞专场演出等多姿多彩的文化活动年内,全盟各地也积极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广场消夏文化活动和以那达慕为平台载体的各具特色的文化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二连浩特市举办第三届内蒙古·二连浩特茶叶之路国际文化旅游节、锡林浩特市举办“第十三届国际游牧文化节”、阿巴嘎旗举办“阿巴嘎旗第七届哈日阿都文化节”、苏尼特左旗举办“2016年苏尼特左旗第十届那达慕大会”、苏尼特右旗举办“第十届苏尼特骆驼文化节”、东乌珠穆沁旗举办“四季乌珠穆沁中蒙油画摄影书法展览”、西乌珠穆沁旗举办“多彩西乌珠穆沁——草原民俗风情节”、镶黄旗举办“中国阿斯尔音乐节”、正镶白旗举办“正镶白旗群众广场文化艺术节”、正蓝旗举办“第九届‘察哈尔’察干伊德文化节”、太仆寺旗举办“庆七一晋剧二人台乌兰牧骑文艺演出”系列活动、多伦县举办“六月十五庙会暨多伦玛瑙奇石文化节”、乌拉盖管理区举办“十个全覆盖文化下基层活动”。一系列的活动,进一步丰富和活跃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有效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3.文化艺术创作水平不断提升。积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努力创作生产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优秀文艺作品。举办了“锡林郭勒盟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剧目研讨会”。认真做好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剧目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镶黄旗乌兰牧骑“阿斯尔”宫廷歌舞乐《金帐宴歌》创作编排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成功进行了首演并被列入国家艺术基金201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创作资助项目。西乌旗乌兰牧骑歌舞乐《骏马归来》在第五届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开幕式晚会上华丽登场,蒙古族歌舞剧《乌日苏勒图》在北京中央民族剧院成功演出蒙古音乐剧《都仁扎那》、蒙古剧《驼乡新传》艺术水准进一步提升。蒙古剧《别力古台》进行了首演。成功举办了全盟首届蒙古族长调演唱培训班、全盟首届马头琴演奏高级培训班、全盟第四期合唱指挥培训班、第六届蒙古语歌曲创作培训班第五届小戏小品创作培训班、第二届蒙古族服饰传承人传授班第二届“潮尔”培训班等一系列文化艺术培训活动。按照国家文化部、自治区文化厅的统一部署,正式启动了地方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共普查6个戏曲剧团,其中蒙古戏1个,晋剧2个,东路二人台2个,木偶戏1个。蒙文版《阿斯尔》一书正式出版发行。《锡林郭勒歌曲集》续集作品征集工作顺利完成《乌拉盖歌曲一百首》即将出版

  4.文化艺术交流日益深化。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建立与蒙俄及其他国家之间文化交流长效机制,积极开展文化交流活动,提升民族文化对外开放新水平。5月6日,蒙古国国家马头琴乐团在二连浩特市宣传文化中心进行演出。锡市乌兰牧骑聘请蒙古国艺术家对乌兰牧骑队员进行培训。苏尼特左旗乌兰牧骑创作的蒙古剧《驼乡新传》参加了在蒙古国乌兰巴托举行的国际蒙古语戏剧节并荣获“评委会最高荣誉奖”、“促进蒙中两国文化艺术交流与发展突出贡献奖”、“优秀剧目奖”等多项大奖。西苏旗乌兰牧骑赴蒙古国参加了2016年国际蒙古舞艺术节。东乌旗乌兰牧骑积极参加中蒙博览会·2016珠恩嘎达布其中蒙文化艺术交流晚会。镶黄旗乌兰牧骑《金帐宴歌》参加了“2016年度《中国梦·草原情》蒙晋冀陕甘宁六省(区)少数民族题材戏剧及音乐舞蹈三展联动首演”。另外,还应邀参加天津市2016蒙古族“同在蓝天下、相约那达慕”主题活动开幕式,表演了独唱、呼麦等15个优秀节目,深受广大观众欢迎。

  5.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扎实开展。公布了第四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89人,涉及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戏剧、传统美术、传统技艺等8大类60项。组织专家召开第五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会,评审第五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29项和扩展名录20,保护单位30个,扩展项目保护单位25个。成功申报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传承人,共38名传承人。成功申报了第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2项,有30项入选,入选项目居全区之首。阿巴嘎旗总投资600万元的潮尔道传习所启动建设。搜集整理了《察哈尔民歌集》。西乌旗派员参加第七届中国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并获得中国淮阳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组委会颁发的荣誉证书。深入开展非遗项目进校园活动,在各旗县市(区)建立相应类别的传习所、传习户,全盟现有各类非遗展示场所42处。出版了《锡林郭勒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文集》。目前,我盟拥有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中国木结构营造技艺—蒙古包营造技艺),国家级名录13项,自治区级名录99项,盟级名录152项,旗县市级名录354项;有国家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74人、盟级传承人306人,旗县市(区)级传承人445人。

  6.文化产业稳步发展。制定了《锡林郭勒盟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待行署研究后实施。观摩第十二届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并推荐多伦县红玉髓玛瑙艺雕有限公司参展。组织全盟15家文化企业的300余件文化产品参加了自治区首届文化产业博览会。举办了第二届全盟文化产业发展主题活动——敖包风情文化庙会。圆满完成了2016·中国二连浩特中蒙俄经贸合作洽谈会锡林郭勒盟民族文化展示区的特装布展任务,全盟20余家小微文化企业的上百件(组)文化产品参展,部分文化企业在展会上签约或达成合作意向。推荐申报了2016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10个,其中,特色文化产业项目6个,优秀戏曲院团奖励项目4个。目前已有3个项目获得国家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扶持。推荐申报了2016年度国家新闻出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1个。推荐太仆寺旗御马苑为国家级体育产业示范单位,目前已被列为自治区体育局重点培育的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推荐锡林郭勒“中国马都”核心区等4家企业申报了自治区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项目。积极组织开展了全盟全国体育产业统计调查和数据录入工作,并圆满完成了逐级审核和上报工作任务。

  7.文化市场管理规范有序。不断增强对文化领域、意识形态领域的监管力度,促进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召开了全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会议。积极开展“两节”、“两会”以及节假日期间的文化市场整治行动,联合消防、工商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校园周边治理网吧、营业性演出等专项检查。加强版权与网络文化执法力度,成功查办2016年全盟首起非法网络视听案。进一步完善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分级管理,有效规范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秩序。组织全盟文化市场审批人员参加了文化厅组织的行政审批培训班。开通了“锡盟文化执法”公众号,开展文化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年,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26410人次,检查各类文化经营场所9714家次,会同公安、工商、消防、邮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27余次,组织全盟各旗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统一开展清查行动13次,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30余件,没收非法图书4540余册、非法音像制品7300余盘,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7次,发放宣传单、宣传册5700余份

  8.文化体制改革扎实开展。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安排部署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制定了改革工作台账,明确改革任务时限,顺利完成了年度文化体制改革各项任务2016年,我局共承担8项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其中改革试点任务2项。目前,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意见》、“建立锡林郭勒盟互联网的各级各类新闻出版从业人员数据库及不良行为记录”、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媒体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管理办法》等4项改革任务已完成。拟订了《关于加快构建锡林郭勒盟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并提交盟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审议。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实施促进文化消费计划的改革工作待自治区出台后我盟将尽快贯彻落实。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有序推进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和西乌旗公共文化服务改革试点任务。通过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开,文化事业面临新的发展机遇和动力,改革效应日益凸显。

  (二)文物工作

  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坚持统筹规划、保护为主,保用结合,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使文物保护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一是切实加强元上都遗址保护管理利用工作。配合自治区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开展《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和《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工作。2016年5月30日,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内蒙古自治区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该《条例》于20167月1日起正式施行。元上都文化遗产管理局正式获准成立,元上都文化遗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二是文物保护工作取得新成绩。5月16日,在由国家文物局主办的“201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评选中,我盟多伦县“小王力沟辽代贵妃墓”成功入选“2015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这是全区第九个成功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项目,也是我盟继2014年“正镶白旗伊和淖尔墓群”后又一次入选“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文物保护日常巡查工作,充分发挥马背(长城)文物保护队作用,不断深化马背(长城)文物保护队建设。加大国保、区保单位文物监督保护力度,与公安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确定长城保护机构,划定、公布了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启动锡林郭勒盟金界壕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编制工作。完成了境内金长城和北魏长城100块长城保护碑立碑工作。配合国家文物局完成《长城内外》大型纪录片、长城保护科普宣传片拍摄工作。严格落实自治区“草原神鹰”边境旗县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配合自治区消防总队和自治区文物局对我盟文物重点消防单位汇宗寺、山西会馆和贝子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配合基本建设做好文物勘查上报工作。联合中国人民大学在我盟境内开展岩画调查工作摸清我盟岩画的数量、类型和分布情况。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万里茶道”内蒙段申遗的相关要求,上报锡盟“万里茶道”申遗点。年内,我盟4个集体、8名个人荣获2013-2015年全区文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及特殊贡献个人的表彰。三是积极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配合内蒙古自治区一普专家组对我盟一普数据进行了初审召开了锡盟一普数据审核培训班,集中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修改完善补充。本次普查,我盟采集文物标本资料共计8810件(套),拍摄17624余张照片。积极协助自治区文物局开展一普文物普查工作成果展览活动6月11日,结合文化遗产日举办了锡盟地区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成果展。四是积极推动特色博物馆建设。完成了注册博物馆绩效考评工作。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开展非国有博物馆调研工作。与盟财政局联合申请上级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开展《走进博物馆——内蒙古博物馆大全》编纂工作。出版《锡林郭勒珍宝》民俗卷。申请1家非国有博物馆登记注册。盟博物馆安防工程顺利完成并投入使用,安防水平得到进一步的提高。成功举办2016年全盟博物馆讲解员培训班,有效提升全盟博物馆讲解水平。深入开展“历史大讲堂”进校园和进社区活动,并从中选拔出锡盟博物馆首批暑期少年讲解员,有效发挥了博物馆的社会教育功能。年内,全盟博物馆共接待游客106万人次。五是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组织全盟文物系统、民间文物保护机构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区文物工作会议精神。积极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内蒙古主会场宣传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博物馆免费开放、文化惠民政策的宣传,不断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认真做好6月11日全国第十一个“文化遗产日”主题宣传活动,本次主题宣传活动除开展文化遗产主题宣传外,还以图片形式展出了盟直单位和各旗县市馆藏部分精品文物60余幅,充分宣传展示了我盟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六是认真做好申报文物保护项目编制工作。积极参加自治区文物局举办的“文物保护项目网络报审”系统软件应用培训班,加强国保和区保单位文物保护和安防、消防、防雷项目编制工作,确保文物保护项目进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争取经费支持。2016年编制上报国保项目12个,区保项目15个。与盟发改委联合申报元上都遗址和贝子庙项目2个。

  (三)体育工作

  一是切实抓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积极参加各类国家、自治区竞技体育赛事活动,推动我盟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升。1月份,我盟作为独立参赛代表团参加了全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速度滑冰项目比赛,并顺利完成参赛任务,获得了自治区体育局颁发的“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冬季运动会贡献奖”。2月份,我盟速度滑冰队参加2016年全国青少年“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获得了速度滑冰男子500米1金1铜1个第六名,女子500米1金1铜1个第五名以及团体第四名的好成绩。3月份,在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速度滑冰锦标赛上,我盟选手李想获得了乙组男子1000米第八名的好成绩。多伦县飞镖运动员石延来在“2016PDC中国选拔赛第4站-济南站”中夺得冠军,在“鸿洲杯”三亚2016中国飞镖联赛(CDL)获得亚军。积极承办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射箭锦标赛、2016年“体彩杯”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足球锦标赛暨青少年足球俱乐部赛。积极组队参加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网球、拳击、国际式摔跤、武术散打田径篮球跆拳道等15项锦标赛。成功举办了2016年锡盟速度滑冰比赛,本次比赛设有成人男女500米和1000米、青少年男女甲乙丙组500米和1000米共计16个小项的比赛,来自全盟8支代表队的170名青少年运动员和滑冰爱好者参加了本次比赛。此外,还举办了2016锡盟第二届青少年柔道锦标赛、2016锡盟青少年武术散打锦标赛、锡盟第四届青少年射箭锦标赛、锡盟首届青少年跆拳道锦标赛等赛事。认真做好2017年全区青少年运动员网络注册工作,为2017年全区青少年年度比赛及2018年全区第十四届运动会夯实基础。二是积极推动群众体育方面的工作。不断加大全民健身基础设施建设。年内,共投资835万元为苏木、社区、行政村采购安装健身路径167套;投资400万元建设11人制足球场2个;为100个嘎查配备了400套搏克跤衣和400副蒙古象棋;争取国家农民健身工程(乡镇项目)4个,共200万元,笼式足球场地项目2个、共60万元;自治区乡镇项目1个,150万元。对2015年度锡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实施效果进行认真评估,拟订了新周期《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并经盟行署批转实施。精心打造“百场精品体育赛事”,推动全盟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成功举办了全盟第届体育大会。本届体育大会包括第十二届锡林郭勒“俱乐部杯”搏克、中国式摔跤公开赛、全盟中国象棋比赛、全盟第四届羽毛球比赛、全盟网球比赛、全盟首届广场舞健身大赛等十八项体育赛事活动,共有来自全盟各地区、各行业、各单位名体育爱好者参加积极参加全区“欢乐草原”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大会代表团84名运动员参加了所有比赛项目,其中搏克项目荣获团体金牌;哈日靶项目荣获团体金牌,男子、女子1金1银;押加项目荣获团体银牌、个人31银的好成绩。参加第三届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暨首届鄂尔多斯国际文化创意大会并取得优异成绩。在男子搏克团体、女子搏克团体项目上双双荣获冠军,男子搏克个人分获冠、亚军;在哈日靶项目中荣获男子团体冠军、女子团体亚军;在押加项目中获得了76kg、86kg、100kg以上三个级别的冠军积极参加2016年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员交流展示大赛暨体育进社区内蒙古技能展示大赛,我盟代表队两支广场健身舞获一等奖。此外,还承办了全区第五届蒙古族“男儿三艺”大赛暨内蒙古自治区第二届摔跤大会、内蒙古第十届环多伦湖—元上都公路自行车邀请赛内蒙古首届硬式飞镖公开赛,举办了2016年锡林郭勒盟搏克锦标赛暨第十一届搏克排位赛、国家一、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编制工作培训班重大赛事活动。老年人体育活动蓬勃开展。7月7日,全区老年人体育文化工作会议在我盟召开,与会代表对我盟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授予我盟为自治区老年体协门球培训基地。年内,积极参加全区老年人赛事活动,并举办全盟老年人乒乓球、羽毛球、气排球、门球等比赛及培训三是积极推动足球事业改革发展。按照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盟实际,拟定了《锡林郭勒盟推进足球改革与发展2016年工作要点》上报盟行署。我盟锡林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及纳日萨日青少年足球俱乐部参加了2016年内蒙足协室内五人制(甲级)联赛预赛东部赛区比赛。经过不懈努力,锡林俱乐部足球队小组以第一的成绩进入总决赛,最终荣获全区第三名优秀成绩。7月21日—8月3日,我盟锡林青少年足球俱乐部、纳日萨日足球俱乐部2支球队参加了在通辽市举办的2016年内蒙足协“蒙甲”联赛,经过激烈角逐,锡林青少年俱乐部获得全区第四名保级成功。8月31日—9月11日,锡林郭勒职业学院雄鹰足球俱乐部女子足球队参加在乌兰察布市举办的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女子足球锦标赛,并获得小组第三名的成绩。10月11日—17,成功2016年锡盟男子足球锦标赛锡林郭勒盟首届人制足球锦标赛。此外,还承办了中国足协D级教练员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共有来自赤峰、通辽、兴安盟、乌兰察布等地的24名学员参加。

  (四)新闻出版工作

      一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召开了全盟“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对2015年度锡盟“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及个人进行了表彰奖励,并全面安排部署了2016年“扫黄打非”——“清源”、“净网”、“秋风”、“固边”、“护苗”五大专项行动。成功承办了全区“扫黄打非”骨干培训班,制定下发了“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实施方案,并在太仆寺旗、西乌珠穆沁旗分别设立“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试点,通过设置“进基层普法宣传栏”、设计制作“蒙汉双语普法宣传手册”、“普法小书签”、“手提袋”等宣传品为举措,全力推进“扫黄打非”进基层各项工作开展。6月份,召开了“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经验交流会目前,试点经验已在全盟全面推广,形成了具有我盟地域特色的“扫黄打非”进基层模式。二是依法加强行业管理。新闻记者证年度核验工作方面,全盟通过年度核验193人,并在核验过程中初步建立全盟新闻单位记者基本档案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年度核验工作方面,全盟共有各类连续性内部资料17种;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初审工作方面,目前我盟2016年共申请内部资料21种,其中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3种,一次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18种;印刷企业年度核验工作方面,全盟共有各类印刷企业83家,从业人员650人出版发行单位年度核验工作方面,全盟通过出版发行单位年度核验的企业176家三是扎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顺利完成了盟直机关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共投入资金360万元,采购安装正版操作系统1335套、办公软件2354套各旗县市(区)软件正版化工作已上报了新一轮的软件正版化工作统计表及责任人信息表,完善了各旗县市(区)软件正版化工作档案。四是认真做好草原(数字)书屋工作。积极做好草原(数字)书屋的维护、使用和管理,不断整合资源、综合利用、拓展内容,着力提高草原书屋利用率。年内,完成了东乌旗、阿巴嘎旗、东苏旗和西苏旗四个边境旗县92家数字书屋安装工作。五是积极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在“4·23世界读书日”期间,举办了锡盟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全盟各地也开展了各类形式的全民阅读活动。我局与盟委宣传部、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共同作为主办单位,筹资12万元为基层图书室购买了蒙文课外读物。配合自治区2016草原阅读季系列评选活动,上报六大类17项评选项目。

  )广播影视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积极组织广播电视新闻工作者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座谈会上重要讲话和《人民日报》配发的社论、评论员文章。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新闻宣传主题报道突出,系列报道和深度报道增加,为全盟改革发展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编发《宣传工作要情》,及时向广电管理部门和播出机构传递政策资讯、宣传重点、管理要求和业务指导组织开展了2015年度全盟优秀广播电视节目(稿件)评选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128件,为广电媒体间搭建了相互学习交流平台,促进了节目质量提高二是抓好广播影视事业建设。今年完成10000套“户户通”双模机顶盒采购、安装建设任务,共投资490万元,其中盟级配套234万元、旗县级配套156万元,自筹100万元。完成了自治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4个地面数字电视基站的建设任务。盟办电视节目覆盖工程投资300万元,2016年共建设完成了20个地面数字电视发射基站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补点覆盖工程计划在我盟49个站点每个站点新增2部数字电视发射机目前我局正在统一招标该项工程的相关设备,年底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工作。6个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其中4处已建设完成,2处正在施工。总投资361万元的广播电视监控系统全部建设完成该工程可以对全盟117盟办地面数字电视发射机和39个盟办调频广播发射机进行远程监控,填补了我盟盟办广播电视节目无监控的空白完成《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经营许可证(无线)》及频道频率的申请工作。年内,我局荣获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015年度广播影视基层统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1名个人荣获先进工作者称号。三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完成2016年度《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许可证》和《广播电视频道许可证》换证工作,全盟12家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符合国家广电总局有关要求,无违规情况。切实加强公益广告管理,安排部署主题公益广告展播推荐10件作品参加了2016年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评选,其中《保护草原》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2016年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评选活动电视类二等奖,锡林郭勒盟广播电视台被评为2016年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优秀播出机构。认真学习贯彻《专网及定向传播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召开两次新媒体发展座谈会,盟、旗两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负责人观摩锡林郭勒广播电视网太仆寺旗广播电视网,邀请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处负责同志指导网站建设和运营管理对全盟38家户外公共视听载体进行调查,建立台账,并向户外公共视听载体经营者和管理部门发放《公共视听载体法规手册》,提高管理者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四是扎实做好安全播出工作。切实加强日常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严格执行重要节假日期间的“零报告”制度。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两会”期间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联合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盟公安局等部门,积极开展打击治理“黑广播”违法犯罪活动,年内查处“黑广播”1处 。大力开展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工作,我局联合盟安全局、盟公安局、盟工商局等部门抽查二连浩特市、东苏旗、阿巴嘎旗西乌旗等地开展境外卫星电视情况,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受到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表彰,荣获2016年全区境外卫星电视专项整治先进单位。积极做好电影工作。加快推进旗县城镇院线建设任务,完成了阿巴嘎旗、东乌珠穆沁旗、西乌珠穆沁旗、镶黄旗院线建设工作2017年初将全部投入运行。深入实施农村牧区电影放映工作,抓好订片、影片传输、跟踪服务、设备维护等各环节工作。2016年订购影片5311场,全盟放映电影达3773场。与盟妇联开展最美家庭进院线活动,锡林浩特地区三家影院共播放公益片2700多场次。

  (六)机关党建工作

  一是深入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盟直文体新广系统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盟直文体新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盟直文体新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盟直文体新广系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表及工作任务推进表》,明确学习教育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点内容、组织方式、主要措施及推进办法,确保学习教育有章可循。制定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和工作制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位,为学习教育提供组织保证。成立两个学习教育督查指导组,采取座谈汇报、现场指导、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局直属单位党组织进行督促检查,进一步推动学习教育有效开展。目前,共开展专题辅导1次,组织中心组学习12次、处级领导干部交流研讨3次,各党支部或党小组均组织集中学习6次以上、支部专题讨论2次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深入联系点参加基层组织活动9人次。二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结合系统各单位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情况,成立了一个基层党支部,调整任命五名党组织书记,选准配强党组织班子,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对局机关党组织进行重新整编,成立第一、第二两个党支部,设立6个党小组,由党组成员担任组长。通过党支部自查和机关党委核查的方式,对局机关和二级单位离退休后异地居住党员进行集中排查,摸清“流动”党员、“口袋”党员、年老体弱党员的底数,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使每名党员都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按照有关要求,深入细致对系统有关单位的学会、协会、俱乐部等社会组织进行摸底排查,根据党员情况成立党支部或联合党支部,逐一登记建立花名册,使游离于党组织之外的社会组织党员纳入党组织管理。严格标准要求,表彰奖励5个基层先进党组织,8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16名优秀党员,推荐表彰1名盟直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将重点培养期已满且表现突出、基本具备入党条件的7位同志列为2016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按照发展党员的程序,年内吸收新党员4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要求,做好党费收缴工作。系统各党支部建立健全党费交纳登记、公示等制度,对党员交纳情况进行检查,保证按规定要求进行党费收缴。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召开盟直文体新广系统党建工作暨纪律作风整顿年动员会,印发《盟文体新广局开展“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工作方案》,全面安排部署了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年”活动各项工作。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围绕履行领导责任、践行“三严三实”、落实“一岗双责”、严守纪律制度、改进工作作风、开展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加强管理监督、保持清正廉洁等方面内容,与所属11个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了《2016年度直属单位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机关党建工作,改进工作作风,增强责任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不断加强对系统内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监督,规范工作程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制定出台了《盟文体新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法》。针对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实施了《公共文体活动效能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实践对公益性文体活动效能监督管理的有效途径。四是实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成功举办了盟直文体新广系统职工第七届乒乓球暨第五届羽毛球比赛和全盟文体新广系统职工首届“体彩杯”乒乓球暨羽毛球联谊赛。积极组队参加“移动杯”盟直机关第十三届乒乓球邀请赛、盟直机关“坚定理想信念、争做时代先锋”主题系列活动、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和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合唱节、锡林浩特地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综合办公技能大赛以及锡林郭勒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青年“五四奖章”、“锡林郭勒盟好人”、“责任担当、尽责圆梦”等推荐表彰活动。五是积极开展定点帮扶工作。成立定点扶贫工作小组,采取领导干部包户措施,局领导4次深入帮扶嘎查调研,建立扶贫台账,实施精准扶贫。结合“十个全覆盖工程”、“整村推进”扶贫项目,拨付45万元资金加强嘎查牧区住房、棚圈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为帮扶嘎查文化室配备了电子琴、蒙古象棋、室外体育健身路径等文化体育设施,有力改善了帮扶嘎查文化设施条件。继续组织“奉献爱心公益助教”活动,为农村牧区幼儿园捐款4万元,购置音体美教育器材。积极组织“博爱一日捐”活动,共捐善款34358元。

  (七)机关基础性工作

  召开了全盟文体新广系统工作会议、全盟文体新广重点工作推进会。编制完成锡林郭勒盟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新闻出版广电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刊发元旦、春节期间文体活动安排、年度全盟文化艺术主要活动安排表,编印《学习材料汇编》(四)印发系统各单位学习,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和“创新、规范、主动、高效”的要求,切实加强和改进公文处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制发文件流程。今年以来,共登记收档各类公文2400份,印制公文 750份,编写信息、督查200不断完善局政务网站建设工作,按照自治区、盟委行署要求,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公布重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行政决定、财务预决算、“三公”经费情况、举报监督电话。梳理完善并公布了部门行政权力项目清单,涉及行政许可13项(备案3项)、行政处罚67项创办盟文体新广局微信公众号“文化锡林郭勒”,成立公众平台运营领导小组图文并茂的形式宣传我盟文体新广事业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不断增强锡林郭勒文化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严格开展保密工作并督导直属单位进行保密自查,落实工作场地、配备相关设备,切实将保密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保密、普法、档案、综治、信访、安全生产工作。我局荣获2011—2015年全盟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1名个人荣获内蒙古自治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称号。档案工作受到了盟行署的通报表彰。

  2017年工作安排

  (一)围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扎实做好文化工作。一是以标准化、均等化建设为核心,加快健全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好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以及《锡林郭勒盟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探索创新现代公共文化服务载体和运行机制,以更好地推进全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旗县创建工作。年内,确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基础较好的2-3个旗县市进行创建工作。积极推动公共文化重点项目建设。启动并重点推进新建盟图书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工作,补齐全盟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短板,提高城市公共文化设施的建筑品质、覆盖能力和服务水准。召开全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现场会不断提升“三馆”、“一站”、“一室”升级达标和免费开放工作水平,完善其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力争2017年,旗县“两馆”全部达到三级馆以上标准。积极推进苏木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使之成为集开展文化活动、文艺演出、非遗展示多种功能于一体的弘扬优秀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阵地。按照自治区有关要求,建设全盟标准化嘎查村文化室。认真做好农牧区小舞台、小广场建设,方便群众看戏、看演出、健身娱乐。充分利用文化服务车、流动舞台车,积极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提升文化服务水平。深入实施数字文化工程,推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走进蒙古包”工程,建设内容丰富、传播快捷的公共数字文化服务网络,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进一步加强对各类文化行业协会的引导、扶持和管理,加快推进文化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积极引导文化类社会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加强公共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文化人才作用,在活动场地、资金、设备方面给予必要支持,使其能够更好地开展公共文化活动。启动实施“乡土文艺人才培训计划”,举办好“基层文化骨干、乡土文艺人才培训班”。认真做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继续开展好群众性文化活动。继续推动落实“百场群众性精品文化活动”盟级举办届“吉祥草原锡林郭勒”文化艺术节暨第十九届乌兰牧骑会演、届全盟“玛拉沁春晚”等一系列大型民族文体活动。各旗县市(区)按照“一旗一品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继续打造好如元上都文化旅游节、中国阿斯尔音乐节、多彩乌珠穆沁草原民俗风情节等各具特色的品牌文化活动,全年全盟各地品牌文化活动将达500场,充分展现我盟民族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努力打造好民族文化亮丽风景线。三是切实推进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和发展。按照《非遗法》及国家、自治区一系列非遗保护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创新、发展工作。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积极开展盟级、自治区级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申报工作。收集、整理出版非物质文化遗产书籍制作非遗宣传片和专题片。积极推动落实盟级传承人和项目补助办法积极推进“千校万户”工程,加大对传承人的扶持力度,扩大传承学校、基地和传习所、传承户的范围,加大非遗传承人作品产业化程度和非遗项目走向市场的力度。深入开展非遗宣传展示活动,全力推进非遗保护工作。四是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力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深入开展核心价值观、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自治区成立70周年四大主题反映全盟各族人民建设家乡、创造美好生活的文艺创作活动。引导和支持全盟文艺创作人员,深入挖掘蒙元文化和草原文化内涵,不断提高作品的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宣传展示我盟独特民族风情、地方特色以及原生态艺术魅力的优秀文艺作品。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剧目歌舞剧《我的乌兰牧骑》、蒙古剧《长调歌王——哈扎布》、镶黄旗乌兰牧骑“阿斯尔”宫廷歌舞乐《金帐宴歌》以及情景歌舞晚会“腾飞——锡林郭勒创作演出积极申报参加全区第十届草原文化节优秀剧目和小戏小品展演。进一步提升已经创作演出成功的民族歌舞剧《乌日苏勒图》、“阿斯尔”宫廷歌舞乐《金帐宴歌》、舞剧《风雨伊林》、蒙古剧《驼乡新传》、《别力古台》、《都仁扎那》等舞台表现力和艺术感染力,使其逐步成为真正久演不衰的、人民群众喜欢的民族舞台艺术精品。积极支持《千古马颂》创作演出。五是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与蒙俄及其他国家之间的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增强我盟民族文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不断完善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请进来”的政策措施,有计划地组织文化艺术工作者到国内外访问、演出。充分利用国家有关少数民族地区文化艺术对外交流方面的优惠政策,以我盟民族特色文化品牌为突破口,推出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加强各协会、艺术团体演出和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六是继续做好乌兰牧骑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盟委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乌兰牧骑工作,保持乌兰牧骑工作在全区的先进水平。举办好全盟第十九届乌兰牧骑会演、巡演,“百团千场”下基层惠民演出活动,全盟乌兰牧骑集训,庆祝乌兰牧骑成立60周年表彰大会。聘请区内外知名专家对各乌兰牧骑推荐队员进行业务素质培训。整体提高全盟乌兰牧骑整体水平,做好《乌兰牧骑》纪录片拍摄播出工作。出版《锡林郭勒乌兰牧骑志》。七是继续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开展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评审认定工作,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培育骨干文化企业,推进重点文化产业项目建设。引进和培训文化产业人才。参加国家级、自治区级文化(体育)产业博览会并组织我盟企业和产品参展,举办全盟第三届文化产业发展主题活动。八是不断提升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文化市场相关政策法规和自治区文化厅与我盟签订的责任目标,按照盟行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文化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我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人员履职尽责能力认真做好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完善基础数据和资料库建设。搭建全盟文化执法技术监控体系,建设“锡盟文化市场技术监控平台”,增强文化执法监管手段。全面推进我盟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作。结合自治区关于娱乐场所转型升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全面推进我盟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各项文化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九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按照国家、自治区、盟委行署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完成好盟委改革办、盟文化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

  (二)围绕保护和科学利用丰富的文物资源,全力加强文物工作。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文物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切实依法履行管理和监督职责,在严格保护文物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文物蕴含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充分发挥文物的公共文化服务和社会教育功能,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文物保护的新格局,让文物“活”起来,为繁荣全盟文化事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新的贡献。一要突出抓好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工作。按照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的总体要求,督促指导元上都文化遗产管理局做好遗址保护、管理、展示、宣传、考古研究一系列工作,确保高要求保护、高水平考古、高起点展示、全方位宣传。二要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一普资料整理及成果展示工作。认真做好文物项目的编制、申报和管理工作。加强锡盟文物档案工作,建立全盟文物数据库。完成全区万里茶道申遗阶段性工作。配合专业文物考古科研机构继续做好北魏伊和诺尔墓葬群和多伦县辽代贵妃墓葬考古研究工作深入开展锡林郭勒岩画查工作。加大岩画保护力度,申请岩画保护项目资金。在整理全盟岩画调查资料的基础上,举办全盟岩画专题展览。联合院校及相关专家做好岩画研究论证工作。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关于加强长城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做好我盟境内长城的研究和保护工作做好《锡林郭勒盟金界壕文物保护规划大纲》编制工作。依法使用国家文物保护经费,做好贝子庙、汇宗寺、查干庙、古日本塔拉庙等国保、区保单位的修缮。三要加强“马背(长城)文物保护队”建设。要进一步夯实队伍建设基础,规范和完善工作运行机制、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改善马背(长城)文物保护队员的装备条件,充分发挥好这支队伍的作用。四要切实提升博物馆展示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博物馆条例》,不断促进博物馆的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博物馆的展陈档次和水平。积极争取元上都博物馆列入国家免费开放行列。做好盟博物馆提档升级工作,完善布展内容和形式设计,提高博物馆陈列展览质量和水平。五要加大文物法规宣传力度。出版《锡林郭勒珍宝》遗迹卷及岩画卷和《锡林郭勒盟·文物志》系列丛书。结合国际博物馆日、草原文化遗产日、文化遗产日等,大力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努力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的社会风尚。加强我盟国保、区保文物的对外宣传工作,不断修缮重要文物遗迹,形成新的草原胜景。

  (三)围绕推进全民健身计划深入实施,进一步做好体育工作。一要突出抓好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深入实施《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不断提升全盟全民健身公共服务水平。在城镇,要打造10分钟“健身圈”,有条件的要建设体育文化广场、体育公园。在农牧区,按照“2+1模式”(一个乒乓球案子、一个篮球架子、一套健身路径),争取2017年实现全盟苏木乡镇、嘎查村全覆盖,2018年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认真完成好苏木乡镇健身中心嘎查村(社区)健身路径工程以及我盟实施的健身工程建设任务。精心打造“百场群众性精品赛事”,继续举办好届锡林郭勒体育大会。认真做好“全民健身日”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加强对各类全民健身工作队伍、体育协会、社团的指导和支持力度,举办好国家一级、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推动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不断加强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发展,全力备战和参加全区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举办好国际喜塔尔大赛、国际传统射箭邀请赛等,提升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知名度和参与率。大力发展老年人体育文化活动积极组织参加国家、自治区老年人各项赛事,举办全盟第二届老年人运动会,丰富老年人体育文化生活。二要加快推动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启动好备战2018年全区十四运等重大竞技体育赛事的各项工作,集中力量抓好现有优势项目和潜在优势项目,提高训练水平。承办全区青少年足球、速度轮滑等单项锦标赛。组队参加2017年全区青少年射箭、马术、自行车、游泳等18项单项锦标赛。举办全盟青少年速度滑冰、柔道等7项锦标赛,为我盟运动员提供更多赛事平台,促进成绩提高。加强对我盟教练员、裁判员人才队伍建设,加强管理力度,认真组织培训,进一步规范一级、二级、三级裁判员的审核、审批程序。举办全盟裁判员、教练员培训班,打造复合型竞技体育团队。进一步建立健全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进一步申报创建青少年俱乐部、传统项目学校,户外营地,足、篮、排特色学校等,加强对已建成的青少年体校、后备人才基地、体育俱乐部的管理,摸清竞技体育现状,解决制约竞技体育发展的人才、运动项目难题,加强竞技体育基础性和长效性工作,努力提高我盟竞技体育工作水平。三要切实提高足球事业发展水平。认真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加强足球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完善足球赛事体系,组织全盟足球联赛和举办2017全盟足球锦标赛暨全盟第二届五人制足球锦标赛,加强基层足球场地建设做好人才培训工作,推动足球改革发展工作稳步推进。四要加快发展体育产业。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相关的贯彻意见,加快完善我盟体育产业扶持政策,激发体育产业发展活力,壮大体育产业规模。不断优化体育产业结构,依托我盟独具特色的草原、冰雪、沙漠、民俗等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优势,抓好冬季体育产业项目、马术产业项目、那达慕体育产业项目,统筹推进体育彩票销售、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健身指导、体育旅游、体育用品等体育产业协同发展,努力把体育产业打造成全盟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围绕提高行业监管水平,深入做好新闻出版工作。一是突出抓好“扫黄打非”工作。按照自治区要求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政治性非法出版物、新闻敲诈、假新闻、假记者、假记者站等违法行为取缔非法书报刊,净化出版物市场。进一步总结我盟“扫黄打非”进基层试点地区工作经验,切实将“扫黄打非”进基层工作做实、做细,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处。二是实施好公共服务项目。积极争取2017年自治区数字书屋建设名额,为草原书屋分期分批补充出版物。三是切实加强行业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活动。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做好驻锡盟记者站的建立资质初审工作。加强对驻锡盟记者站的监督管理,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年度审核建立健全退出制度。四是深入推进全民阅读活动。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全民阅读中长期规划(2015—2025年)》要求以及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安排,开展“书香内蒙古·亮丽风景线”2017草原阅读季活动,主要活动有:书香农家、书香牧户活动,书香社区活动,书香校园活动,开展优秀出版物及暑期“少儿读物”优惠销售活动。五是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的要求,加强对盟本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旗县市(区)党政机关、盟内国有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指导,举办相关培训班。协调采购部门严把采购源头关,要求各单位在购置、更换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同时安排正版软件采购资金。协调审计部门要加强审计监督。协调将软件正版化工作纳入盟党政干部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对使用正版软件重要意义的认识。争取财政匹配资金80万元,启动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试点工作,做好摸底、检查、指导、匹配工作。

  (五)围绕提高广播电视宣传工作水平和扩大节目覆盖面,努力做好广播影视工作。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用讲话精神指导广电新闻宣传工作实践。坚持“新闻立台”理念着力提高盟、旗县市两级广播电视台新闻节目质量,继续扩大盟办、旗县市广播电视人口覆盖,发挥主流媒体的传播力和引导力。一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指导广电媒体开展主题宣传报道,不断提升舆论引导能力,切实担负起新闻舆论工作的职责和使命。二要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深入实施中央及自治区重大项目工程。协同自治区广电局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覆盖暨补点覆盖工程招标、高山无线发射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及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等各项工作,进一步加强各地新建机房投入使用播出衔接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的实施意见》,做好我盟的广播电视村村通向户户通升级工作。实施盟办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和国家、自治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工程三要切实抓好安全播出。继续完善全盟地面数字及调频广播发射机远程监控系统,加大力度做好后续维护管理工作。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宣传管理。严格落实宣传政策法规,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督查相结合,重点监管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变动和播出时间调整、涉外广播电视节目等,规范报备程序。加强播出机构管理重点查处播出机构擅自变更台名、台标、呼号、节目设置范围或节目套数的行为,查处出租、转让播出时段和频率频道行为,查处未经批准增设频率频道行为。加强节目播出管理。抽查自办广播电视节目播出三审制和重播重审落实情况,查处播放未取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制作的广播电视节目和未经批准引进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行为,查处苏木乡镇广播电视站擅自开办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加强广告播出管理。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播出广告,重点查处与人民群众健康息息相关的医疗药品广告;落实展播公益广告管理,推荐公益广告参加各类评奖。加强卫星广播电视接收设施管理,严查非法接受境外广播电视节目行为。加强网络视听节目管理。切实加强对辖区擅自开办网络视听节目网站的巡查,重点监听监看视听节目内容,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擅自从事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的行为加强对已在区局备案的锡林郭勒广播电视网、太仆寺旗广播电视网、多伦县广播电视网的监管。加强户外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管理,确保节目导向正确,内容安全。认真做好电影工作。实施好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2131”工程。继续推进民族院线的加盟进度,力争2017年年底实现全盟城镇院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