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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盟2015年上半年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5-09-06 来源:锡盟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文化工作

1.文化艺术工作

1)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日益完善。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出发点,着力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快推进“十个全覆盖”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按照自治区的安排部署,在2014年为265个嘎查村文化室配备设备的基础上,2015年,将为380个嘎查村配备设备,上半年,已完成310个嘎查村的设备配备任务。二是认真做好新建锡盟图书馆、锡盟群艺馆筹建工作。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并结合我盟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拟定了新建盟图书馆、盟群艺馆建筑面积、投资概算及建设地点。同时,委托国家广电总局中广电设计研究院设计完成了锡盟图书馆和锡盟群艺馆的外观及内部结构图纸。目前,相关设计图纸以及《关于新建锡盟图书馆和锡盟群众艺术馆有关事宜的请示》(锡文体新广字〔201522号)已上报盟行署待批复。三是全力做好“三馆”升级达标和免费开放工作。建立健全各级公共文化绩效考评机制和督导机制,不断提高服务功能和服务水平。目前,全盟文化馆、图书馆中,有国家一级馆1个、二级馆3个、三级馆14个。按照国家、自治区关于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的要求,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投入,切实保障免费开放的相关经费。目前,全盟建成的群艺馆、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均已实现免费对外开放,并不断增加新的项目内容,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发挥效益。上半年,全盟群艺馆(文化馆)指导群众开展各类文艺活动达500场次,全盟图书馆共接待读者4.5万人次,借阅图书3.6万册,建立流动图书点90余个。四是乌兰牧骑积极深入基层开展惠民演出活动。上半年,全盟乌兰牧骑深入基层慰问演出286场次,观众达30余万人次。

2)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成功举办了锡林郭勒2015年迎新年文艺晚会、“吉祥草原·锡林郭勒”2015年春节联欢晚会等活动。督促指导各旗县市(区)按照“一旗一品一特色”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具有浓郁地域特色和民族风情的群众文化节庆活动。二连浩特市“编织梦想、迎新启航”迎新春晚会、锡林浩特市第十二届国际游牧文化节、阿巴嘎旗成吉思宝格达乌拉祭祀那达慕、东苏旗第四届“浩瀚宝马”马文化节、西苏旗第五届“草原珍珠节”、东乌旗第十届“银色乌珠穆沁—冰雪那达慕”、西乌旗“银色西乌珠穆沁—草原冰雪嘉年华”系列活动、镶黄旗“兴旺的镶黄旗”2015年春节文艺晚会、正镶白旗集体祭火仪式、太仆寺旗春节晚会、正蓝旗第十二届冬季骆驼文化节、多伦县“庆元宵猜灯谜”活动、乌拉盖第四届“走近乌拉盖河”徒步溯源之旅等活动赛事接连不断。一系列的活动,丰富了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营造了团结、和谐、喜庆的社会氛围,有力推动了地区的繁荣稳定。

3)文化艺术创作不断提升。坚持“二为”方向、“双百”方针,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积极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创作生产形式新颖、富有民族特色的精品剧(节)目。进一步提升民族舞剧《草原记忆》、镶黄旗舞剧《白骏马》、“阿斯尔”宫廷音乐,正镶白旗民族舞剧《明安图》,东苏旗蒙古剧《驼乡新传》艺术质量。盟民族歌舞团精心打造的“吉祥锡林郭勒”民族歌舞专场晚会于628日成功进行了首演。二连浩特舞剧《风雨伊林》进行二度创作,成功入选第十二届草原文化节。另外,先后举办了全盟乌兰牧骑舞蹈编导培训班、全盟蒙语歌曲创作培训班、全盟小戏小品创作培训班、全盟“基层文化骨干、乡土文艺人才”培训班等,使专业团队业务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4)文化艺术交流日益深化。继续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的对外文化交流,促进不同文化间的相互借鉴,增强锡林郭勒民族文化在国内外的感召力和影响力。二连浩特市文体新广局与伊尔库茨克签署《中俄文化交流意向书》,与蒙古国乌兰巴托签署《文体交流友好协议》。通过各项协议的签署,为与蒙俄等国家在文化交流的机制化和常态化提供了保障。另外,还举办了蒙古国画家美术作品展,此次画展展出了蒙古国知名艺术家的40余幅作品。

5)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扎实开展。召开了为期2天的第四批锡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评审会。公布了第四批盟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传统技艺类等47项;申报了第五批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涉及民间文学等61项。召开了全区呼麦与马文化业务座谈会。举办了全盟“潮尔马头琴”培训班、全盟“呼麦”培训班、全盟“东路二人台”传承人培训班。积极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进校园活动,全盟各旗县市(区)已建立相应类别的传习所、传承户达42个。截至目前,全盟有国家级名录13项、自治区级名录64项、盟级名录152项、旗县市级名录208项;有国家级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79人、盟级传承人224人、旗县市级传承人290人。

2.文化产业发展

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文化产业项目库。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会同盟旅游局研究拟定了《锡林郭勒盟关于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讨论稿)》。推荐我盟东乌旗卓艺民族手工艺品有限责任公司产品参加在深圳市举行的第十一届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会。制定了2015年度旗县市区文化产业工作目标考核指标体系。配合盟委宣传部申报自治区级文化产业发展集聚区2个、骨干文化企业3个、重点文化产业项目5个、小微文化企业11个。向文化部和自治区文化厅推荐了3个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中,其中元上都民族文化特色产业园项目被文化部确定为2015年度丝绸之路文化产业重点项目。大力推进体育健身娱乐、体育彩票业的发展。截至2015630日,我盟体育彩票销售总额达19149万元,其中即开型体育彩票销售4461万元,电脑型体育彩票销售14688万元。与2014年同期相比,总销售额增长4108万元,增幅达28%

3.文化市场管理

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积极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水平,促进文化市场的规范有序、繁荣发展。与全盟各旗县市(区)签订了2015年文化市场责任状,制定了2015年文化市场工作考评细则。积极开展了“两节”、“两会”期间的文化市场整治行动。联合消防、工商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了全盟未成年人远离网吧健康生活倡议行动。扎实开展全盟文化市场交叉检查与暗访抽查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文化部举办的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运用培训班。选派全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长赴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学习培训。615日至17日,参加了全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机构业务骨干培训班。举办了全盟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和上线运行培训班。6月底,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正式在我盟上线运行。上半年,全盟共出动执法人员7645人次,检查经营场所4573家次,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175家次,网吧1622家次,图书音像店1180家次,印刷企业405家次,警告27家次。

(二)文物工作

1.积极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上半年,共上报文物2853(),完成收藏文物的64.59%。相关文物数据已全部审核并提交至自治区普查办。同时,要求各地普查办831日前完成文物采集工作,做到不遗不漏。

2.指导元上都遗址加强保护管理利用工作。元上都遗址博物馆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附属停车场及游客接待中心建设项目完工。博物馆展陈布展项目进入后续攻坚阶段。“草原神灯”安防系统目前运行情况良好。盟行署成立推进元上都遗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开展元上都遗址旅游规划前期调研工作。

3.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伊和淖墓地成功入选“2014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不断加大国保、区保单位文物监督保护力度。锡林浩特市成立文物事业管理局,目前我盟已有三个旗县市成立文物局。完成了新增国保单位的“四有”档案工作和国家长城保护工程总结验收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文物保护工作,与公安等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文物犯罪。不断深化马背文物保护队建设,为马背队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落实自治区“草原神鹰”边境旗县文物保护专项行动。开展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和古建筑类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大险情排查工作。编制“十三五”的保护项目规划。积极参加自治区举办的文物保护培训。报请自治区文物局对13家企业拟选厂址进行文物调查。

4.积极推动特色博物馆建设力度。完成博物馆年检备案工作,积极争取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大力推进博物馆登记注册和新建博物馆展陈布展及盟博物馆展览提升工作。建设北魏历史文物保护研究基地,盟博物馆设立北魏专题展厅,开始第二次伊和淖尔文物的后期整理工作,向自治区文物局申请正蓝旗元上都遗址博物馆、镶黄旗马文化博物馆、阿巴嘎博物馆、西乌旗男儿三艺博物馆4家国有博物馆列入国家免费开放经费补助名录。配合自治区文物局完成《草原长歌—内蒙古自治区各博物馆精品集萃》编纂工作。《锡林郭勒盟珍宝-历史卷》即将出版。

5.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文物保护重要论述精神,积极开展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期间主题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悬挂条幅、图片展览、新闻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新修定的《文物保护法》和新颁布的《博物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有关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惠民政策。

6.加强文物保护项目编制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加强国保和区保单位文物保护项目编制工作,确保文物保护项目进入国家和自治区项目库,争取经费支持。2015年编制上报国保项目12个,区保项目14个。

(三)体育工作

1.竞技体育取得了新进展。充分发挥我盟竞技体育中摔柔运动项目的优势,不断加强竞技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成功举办2015年全盟青少年速度滑冰比赛。此次比赛共有来自全盟各旗县市区的108名青少年运动员参赛。2月份,选派速度滑冰项目16名运动员参加了华北五省市青少年“未来之星”冬季阳光体育大会。3月份,参加了2015年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速度滑冰锦标赛。6月份,协办了“丝绸之路”2015全国公路自行车冠军赛暨中国自行车联赛锡林浩特站比赛,本次比赛共吸引了来自全国22个省市代表队的154名队员参加。本次比赛的成功举办,进一步推动了我盟自行车运动的发展。65日至7日,成功主办了锡林郭勒盟首届青少年柔道锦标赛。本次比赛设置了男子甲乙丙组共14个公斤级别的比赛,参赛运动员达到了188人,分别来自锡林郭勒职业学院、正蓝旗、乌拉盖管理区等11个代表队。此外,完成了我盟运动员注册工作,共注册国际式摔跤、柔道、跆拳道、武术散打等13个项目的运动员720名。申报创建了3所青少年足球俱乐部,3所篮球、排球特色项目学校。

2.群众体育实现了新跨越。以贯彻国家《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和自治区、锡林郭勒盟《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为契机,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健身需求为根本出发点,将民族传统体育与群众体育有机结合,广泛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活动,推进全民健身活动广泛深入开展。认真做好代表自治区参加全国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备战工作,民族式摔跤和马上三项集训工作有序进行。5月初,成功举办锡林郭勒第十二届“俱乐部杯”中国式摔跤小级别公开赛,共有来自蒙古国、赤峰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及我盟9个旗县市区代表队的600人参加。620日,成功举办了第四届“体彩杯”锡林浩特地区端午节登山活动暨全盟全民健身启动仪式,此次登山比赛分为男女两组,有来自盟直、市直60余个机关单位的5000余人参加。626日,第二届锡林郭勒体育大会举行了盛大的开幕式,本届体育大会共设有全区第四届蒙古族“男儿三艺”大赛、“锡林郭勒杯”中国式摔跤邀请赛以及钓鱼、中国象棋、羽毛球、篮球、自行车等21项赛事活动。此外,还相继举办了锡盟直属机关门球选拔赛、全盟第六届老年人乒乓球比赛、二连浩特市第二届中蒙沙嘎邀请赛、东苏旗“体彩杯”中蒙搏克友谊赛、正蓝旗2015年蒙古搏克精英赛、多伦县首届羽毛球单项锦标赛等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

(四)广播影视工作。

一是着力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编发内部刊物《宣传工作要情》,向广电媒体传递宣传政策、宣传重点、管理要求,体现指导性和服务性。举办了提升电视新闻报道质量业务讲座。组织开展了2014年度全盟优秀广播电视节目(稿件)评选活动,共评选出优秀作品141件,其中特别奖1件,一等奖28件,二等奖45件,三等奖67件。同时,向自治区广电协会推荐旗县广播电视台广播作品3件,电视作品3件。认真开展“中国梦”主题第二批新创作歌曲宣传推广工作,做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筑中国梦”主题原创网络视听节目征集推选和展播活动。二是抓好广播影视事业建设。编制完成了《全盟广播电视覆盖基本情况暨2015年至2017年覆盖工程规划》。配合自治区督查组完成2014年广播电视重点工程验收督查工作及全盟各旗县广播电视台站摸底调研工作。积极配合广电总局设计院和自治区新广局科技处完成中央广播电视节目无线数字化覆盖工程在我盟各旗县市21个骨干发射台(站)的技术方案审核工作,为该工程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认真完成“十个全覆盖”工程广播电视部分的各项日常报表、审核、统计及上报工作。三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加强播出机构管理,向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上报关于乌拉盖管理区设立广播电视台相关事宜。内蒙古天创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公司驻地多伦县)经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审批,依法取得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这是我盟首家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严格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做好“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和“梦娃”系列动画公益广告展播工作。积极参加全区广播电视公益广告评选活动。加强对辖区擅自开办网络视听节目网站的巡查,重点监听监看视听节目内容,共检查各类网站335家。

(五)新闻出版工作

一是加强对印刷行业的管理。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开展全盟2015年包装装潢印刷企业、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及出版物经营企业审检登记工作。2015年通过年审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4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73家。严格行业准入制度,通过年度核验,清退了1家不符合条件的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3家其他印刷品印刷企业停产。二是认真做好草原书屋(数字书屋)工作。今年,自治区将启动数字书屋进社区工作,我盟2014年申报的136家数字书屋目前正在等待自治区启动安装。三是扎实做好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根据自治区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联席会议的要求,及时开展了2014年度软件采购摸底统计工作,目前已完成盟本级党政机关、各旗县市(区)采购摸底统计工作。四是积极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召开全盟2015年“扫黄打非”工作会议、“扫黄打非”办公室工作推进会。按照自治区要求,深入开展了“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取缔非法报刊和非法少儿出版物。五是组织新闻采编人员岗位考试。131日,按照自治区《关于组织做好2015年新闻采编人员岗位培训考试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盟内的报业新闻采编人员69人参加了岗位考试。目前正在换发新版新闻记者证。六是积极举办“4.22世界读书日活动”。在“世界读书日”期间,全盟各旗县市(区)先后举行了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全盟新华书店为中小学捐赠达19万元的图书。七是精心组织开展了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活动。此次销毁活动,在锡林浩特市销毁现场共销毁盗版图书1540余册,盗版音像制品及软件1400多盘(件)。

(六)及时启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推动机关自身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

——认真组织“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按照中央、自治区、盟委的有关部署以及盟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局党组认真组织,精心筹划,及时成立专题教育办公室,并结合盟文体新广局实际,制定专题教育实施方案和推进计划,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围绕严以修身、严以律己、严以用权、谋事创业做人要实4个专题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并按照分工要求,结合分管工作,组织材料讲好党课。522日,局党组书记李询同志以“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推进文体新广系统作风建设”为题进行了专题授课,启动文体新广系统“三严三实”专题教育。529日,邀请盟委宣讲团、盟纪委宣传部长胡海峰同志做了题为“坚持党的宗旨,带着感情工作,做讲诚信、懂规矩、守纪律的人民好干部”的专题报告。目前,“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正按计划稳步推进。

——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从严加强机关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盟直机关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印发了《2015年盟直文体新广系统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召开了中共锡盟文体新广局直属机关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党委、纪委。切实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成立了文体新广系统工会、共青团、妇联群众组织,对局机关党支部进行了换届选举。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将8位同志列为2015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扎实开展机关文化建设活动。举办了盟直文体新广系统职工第六届乒乓球暨第四届羽毛球比赛,参加了锡林浩特地区“劳动者杯”乒乓球比赛、文明号在行动、全民义务植树等活动,盟文体新广局团总支获得“青年文明号”荣誉。充分发挥文体职能作用,深入机关单位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比赛和文艺辅导工作,走入共建社区和帮扶嘎查组织“双服务”、“三走进三服务”活动,送去一套会议圆桌、椅子,增设一个社区图书流动点,建设一处全民健身路径。结合年终总结工作,评选出业务工作成绩突出单位6个、科以上优秀个人22名。同时,评出5个基层先进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五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盟纪委会议精神,“两个责任”得到很好落实。切实抓好机关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日常监督作用,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严格干部的考察任用程序,按照《关于盟直文体新广系统选拨任用干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拟提拨的18名科级干部在民主推荐、谈话推荐和民主测评等各环节进行了全程监督。认真落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内部管理,制定印发了《盟文体新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请假请示报告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定了《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内部控制规范》、《体彩公益金管理使用办法》四个制度,加强了国有资产和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收集整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局机关制定、修订的各类规章制度41个,按党的建设、行政管理、纪检监察三大部分汇编成《制度汇编》,方便了广大干部职工对制度的学习、查阅、掌握、执行。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确保群众信访举报等合理诉求渠道畅通。上半年,处理群众信访问题4件。

——扎实做好各项基础工作。一是召开了全盟文化旅游融合发展大会、全盟文体新广年度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各项工作任务。二是狠抓综合治理、普法、维稳、信访、安全生产、档案工作。认真做好公文运转、信息、督查和保密工作。派员参加了盟机要保密局举办的电子公文平台启用工作,正式启用电子政务平台,政务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流程,上半年共收文1312件,发文315件,编写信息61期,上报督查专报40余期。对盟文体新广局政务网站进行了改版整合,将所有栏目名称、内容进行更新,现网站内容涵盖我局全部业务。按照盟署办公厅要求,认真做好局政务网站自查整改阶段工作。三是对局办公楼内外环境进行整治,路面及周边进行了硬化,绿化。对办公楼内破损门窗、办公桌椅及时进行了修缮更换。四是编印了《学习材料汇编》等相关学习材料,进一步提升文体新广系统干部职工业务素质,指导和推动全盟文体新广事业繁荣发展。

二、存在问题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服务功能有待加强目前我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还不相适应。基层文化建设经费短缺、活动单一、水平低下,阵地作用发挥不明显,一些文化设施和场所,存在挪做它用或“空壳化”现象,文化惠民政策仍需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多数地区对已建成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缺少常规性管理和维护,一些基层文化站所利用率低、对群众缺乏有效引导等问题。

二是民族文化保护、研究、传承、发展工作力度需进一步加大。对我盟深厚的民族文化资源开发研究不够,民族文化资源没有得到有效利用,缺少拿的出、叫得响的力作。文化产品“走出去”的层次和水平不高,文化市场发展水平较低,文化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文化产品和文化产业等经济优势。

三是体育健身产业发展滞后。受体制机制的制约,体育健身产业的领军人物和龙头企业尚未显现,社会资本投资体育健身产业的环境尚未形成,一些健身俱乐部、体育训练馆缺乏活力和产业要素,市场竞争力不强,加之缺乏政府强有力的引导和扶持,导致发展滞后。

四是广电媒体的传播力不强。广播电视宣传理念、方式、内容需要进一步创新,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仍需进一步提高,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如何融合发展还没有破题。

五是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问题依旧存在。人才队伍方面,目前普遍存在专业人员不足,有编不能进,聘用人员待遇不落实,管理体制不顺畅等问题。资金投入方面,虽然我盟文化投入大幅度增加,但还是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态势不相适应。主要表现为基础设施投入大,利用效率却不高,用于运转、创作、培训的经费严重不足,国家公共文化投入资金到位率低,盟、旗县级财政安排文化专项资金不足。

三、2015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提高文化事业和产业发展水平。一要突出抓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按照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扎实推进全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切实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读书、看报、听广播、看电视、参加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召开全盟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现场会,观摩有关旗县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新建盟图书馆和盟群艺馆筹建工作,加强旗县“两馆”(图书馆、文化馆)、苏木乡镇“一站”(文化站)的升级达标和嘎查村“一室”(文化室)建设工作。突出抓好“十个全覆盖”工程—嘎查(村)文化室建设,完成好年度嘎查村文化室设备配备任务。二要切实推进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按照尊重、挖掘、保护、传承、弘扬民族文化的总要求,切实做好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工作,打造民族文化亮丽风景线。认真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工作,积极推进“千校万户”非遗进校园计划,扩大传承学校、基地和传习所、传承户的范围。举办第五届全盟非遗成果展。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名录的评定申报一系列工作。会同盟住建局,做好全盟文化胜地评定挂牌工作。三要加强文艺作品创作力度。突出抓好剧本创作这个“源头工程”,充分挖掘我盟草原文化、马文化、蒙元文化资源,创作演出更多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群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设立政府“文艺奖”,拟定《全盟文化艺术创作奖励办法》,制定关于加强文艺创作队伍建设的有关意见或办法。建立完善艺术创作规划,组建艺术专家委员会,统筹指导全盟艺术创作,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建立盟文艺顾问制度,拟定有关锡盟文化顾问人员名单以及相配套的政策。建立全盟文化艺术名人、名家、名作库,出版《乌兰牧骑志》等一系列的文艺作品。继续提升民族舞剧《草原记忆》、“阿斯尔”宫廷歌舞乐、《明安图》、《白骏马》、《风雨伊林》、《驼乡情》艺术水准,做好向自治区成立70周年献礼歌舞作品排练演出各项工作。加强乌兰牧骑建设,拟定《关于加强乌兰牧骑工作的意见》,做好乌兰牧骑的各项工作,迎接第六次全区乌兰牧骑评估定级。积极搭建文艺创作的平台,举办好第十八届全盟乌兰牧骑会演等艺术活动。继续开展好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好第二届“吉祥草原锡林郭勒文化周”、第八届草原歌曲电视大奖赛等健康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不断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举办好“中蒙文化交流周”活动,提高民族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四要突出抓好文化与旅游相融合,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举办首届全盟文化产业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主题活动。加快制定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示范基地标准,据此评比命名一批盟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推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规范发展。不断完善全盟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库,开展文化产业重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进一步完善锡林郭勒文化产业网,成立锡盟文化产业协会,建立和完善文化产业统计体系,为文化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五要突出抓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提升文化市场监管和执法水平。紧紧围绕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一手抓促进发展与繁荣,一手抓加强执法与监管,着力完善文化市场监管体系,切实保障国家文化安全,促进文化市场繁荣、有序发展。

(二)坚持保护和展示相结合,提高文物依法管理水平。一要突出抓好元上都遗址保护展示工作。按照盟委、行署的总体要求,切实做好遗址考古挖掘展示的一系列工作,确保高水平挖掘、高水平考古、高起点展示。二要依法加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认真做好文物项目的编制、申报和管理工作。打造好内蒙古北魏历史文化研究基地和北魏历史文物保护研究基地,深化博物馆考古,促进我盟文物考古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启动我盟第一次岩画普查工作,加强岩画保护工作。加强长城的日常监测工作,加大长城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依法加强监管,严惩对长城的破坏行为。继续做好“马背文物保护队”建设。不断加大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盗掘古墓葬、走私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继续做好苏尼特左旗、多伦县的墓葬清理发掘工作。切实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工作,结合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等,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及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三要加强博物馆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博物馆条例(草案)》,不断促进博物馆建设的规范化、法制化,积极做好新增博物馆、纪念馆的登记注册、绩效评估和年检工作。

(三)坚持普及和提高相结合,提高民族体育事业发展水平。一要突出抓好全民健身运动的开展。扎实做好代表自治区参加第十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民族式摔跤、马术项目比赛,力争实现为自治区代表团夺金的目标任务。继续开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群众体育品牌活动,举办好第二届锡林郭勒体育大会等年度群众性品牌赛事活动。继续举办好全盟老年人门球、乒乓球赛等一系列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丰富老年人体育文化生活。认真做好《全民健身计划(2011-2015年)》实施效果评估和新周期《全民健身计划》制定工作。加强群众体育基础健身设施建设。二要抓好竞技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全盟教练员、裁判员队伍建设,打造具有较高水平的复合型竞技体育团队。做好参加全区十三运总结表彰工作,启动备战全区十四运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各类竞赛组织工作,举办好锡林郭勒盟青少年射箭、国际式摔跤、柔道、武术散打锦标赛等一系列年度赛事活动。三要突出抓好足球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锡林郭勒盟推进足球改革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尽早成立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完成全盟足球协会换届工作。举办好全盟足球联赛并积极参加自治区足球联赛,组建锡盟半职业化足球队,积极开展中蒙足球交流活动。做好足球教练员、裁判员培训工作。加强足球场地建设,筹建办公楼东侧笼式足球场。为学校和社会各界足球队赠送足球。四要加快体育产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相关的贯彻意见,加快完善我盟体育产业扶持政策,激发体育产业发展活力,壮大体育产业规模。五要切实抓好体育彩票销售工作。加强对销售网点的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的安全运营,不断促进我盟的体育彩票事业安全健康发展。

(四)坚持宣传和管理相结合,提高广播影视的社会影响力。坚持“新闻立台”原则,加强各广电媒体内部的改革和管理,解决好宣传什么、怎么宣传的问题,一手抓宣传质量提升,一手抓传输覆盖扩大,为全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一要提高新闻宣传质量和舆论引导水平。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紧紧围绕盟委、行署中心工作,统筹开展主题宣传报道。坚持新闻立台,精办新闻节目,改进规范会议新闻报道,增加民生报道比重,增加新闻信息量,加大深度报道、典型报道的力度。二要突出抓好广播电视事业建设。完成好2015年我盟“户户通”工程2.3万户双模机顶盒发放安装任务,建设30个地面数字电视基站和3个调频广播发射基站,把盟办广播、电视节目覆盖率分别提高到96%90%以上。实施好全盟890个嘎查村的广播“村村响”项目建设任务,年内将全部完成。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我盟10个高山台站和14个地面数字电视站建设任务。做好地面数字基站及调频台的运行维护工作,积极争取政府维护运行费用,确保广播电视长期通、永久通。三要依法加强行业监管。加强对播出机构、传输机构和网络视听节目管理,有计划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和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管理。严肃查处非法电台、非法视听节目网站、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落实内宣和外宣政策规定,严格报备程序,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的宣传管理。落实《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条例》,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四要继续做好电影工作。实施好农村牧区数字电影放映“2131”工程,2015年将订购影片7200部,其中蒙语影片3000部,力争再创全区第一名。做好2015年第十二届民族电影展映周各项工作。抓好城镇电影院线建设和旗县市区开设城镇院线的申报工作,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观影需求。

(五)坚持建设和严管相结合,提高新闻出版事业发展水平。一要突出抓好“扫黄打非”工作。实施好“清源、净网、固边、秋风、护苗”五个专项行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进群防群控,把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节假日监管结合起来,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深入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对网络侵权盗版进行专项治理。二要实施好新闻出版公共服务项目。认真做好2014年申报的136家数字书屋的建设工作。实施好“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固边”工程。三要加强行业的管理。严格行业准入制度,加强对印刷企业、出版物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规范经营行为。加快蒙文出版业、印刷产业的发展,进一步提升出版、报刊、印刷的产业规模和水平。四要加强对记者站的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年度审核建立健全退出制度。不断深化打击假媒体、假记者站、假记者。五要继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对盟本级党政机关及旗县市区党政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加快建立考核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长效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党政机关对使用正版软件重要意义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