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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贯彻落实自治区新闻媒体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6-05-20 来源:锡盟文体新广局
  为落实文化体制改革任务,规范全盟新闻媒体分支机构的管理,保障新闻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我盟日前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新闻媒体分支机构管理办法》的通知,对全盟各新闻单位、各自治区新闻单位驻盟机构及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等各相关部门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要求各地文体新广局要加强对新闻单位的监管;各新闻单位要履行管理职责,依法成立分支机构、记者站,监督分支机构、记者站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活动;各新闻单位的分支机构、记者站要主动接受所在地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时报送样报样刊,并按时完成年度核验工作。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要履行监督职责,要与“扫黄打非·秋风”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加强对新闻媒体分支机构的管理监管,保障新闻单位依法开展新闻采编活动,切实维护新闻出版秩序。